湖南实行全链条闭环式督导 助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实行全链条闭环式督导
助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办好学前教育既是国家提升全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也是重要的教育民生工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指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的重要推手。近年来,湖南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更为优质公平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出发点,探索出压实“三方责任”、做到“四个结合”、力求“三个到位”的全链条闭环式督导工作模式,得到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的肯定并向全国推介。目前,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6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3.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8.62%,均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一、拓展督导对象,压实“三方责任”
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中,幼儿园、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三方”各自职责不同,省级督查复评注重拓展督导对象,做到“一园三督”,压实“三方责任”。一是督“幼儿园办园责任落实”。重点围绕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指标,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堂听课以及访谈园长、教师、学生、家长等方式,全面掌握幼儿园自主办园情况。二是督“业务管理部门日常指导管理责任落实”。对照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访谈园长、教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看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保教保育质量等情况,倒查当地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三是督“督导部门定期督评责任落实”。通过查看幼儿园县级督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比对省级复评与县级督评结果,评价当地教育督导部门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力度、督导质量和督导效果。
二、创新督导方法,做到“四个结合”
省级督查复评,注重创新督导方法,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提高督导质量。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紧盯薄弱县市区,采用“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取县市区和幼儿园,临时通知被抽查对象,查看幼儿园最真实的日常工作状态。二是点与面相结合。一方面抽取部分幼儿园,对照办园行为评估指标,逐一开展解剖式复评。另一方面抽取部分幼儿园,查看督评反馈问题整改及日常管理等情况,了解县域幼儿园面上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督与导相结合。每一所幼儿园抽查完后,采取“一园一座谈”方式,即时组织被督查幼儿园有关人员、县市区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座谈,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归纳亮点、指出问题,增强“三方”信心、动力,推动“三方”反思、整改。反馈完后,评估专家现场进行讲课,对被督查幼儿园进行零距离业务指导,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指导督查其树立正确的办园理念、找到规范办园的实施路径和切实可行的方法策略,帮助幼儿园提升办园品质。四是督与研相结合。抽查结束后,督导组采取“一市一研讨”的方式,召集被督查市州所辖县市区学前教育业务管理部门、督导部门负责人及责任督学、幼儿园园长代表召开研讨会,通报抽查情况、交流经验、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讨有关问题、专家现场答疑解惑,并将有关需要省市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提请有关部门研究。
三、强化督导实效,力求“三个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州为单位,列出被抽查幼儿园问题清单,逐一发函督办整改。梳理归纳共性问题,通报至各市州人民政府,并抄送至市州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力求“查改建”一体推进。一是问题排查到位。要求“三方”对照首轮县级督评发现的问题和省、市抽查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问题大起底大排查,逐园建立问题清单。二是督促整改到位。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幼儿园的问题排查整改,并建好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以市州为单位,对幼儿园办园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大整治。尤其是针对“小学化倾向”、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不到位、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收支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幼儿园办园行为中的顽瘴痼疾得到切实纠正。三是建章立制到位。运用系统性思维,坚持治建并举,抓源治本,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管理和制度漏洞,督促县市区相关部门及幼儿园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将“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查纠整改机制长效化、制度化,确保整改成效巩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