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4-05-28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教育工委第二轮第一批第二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中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2023年8月28日,巡察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院党委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实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一)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院党委高度重视,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教育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上下同心同德,严肃认真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设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院办公室的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所室(处)主要负责人及院办公室和业务所室相关人员为成员。设立4个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分管院领导分别兼任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组长,相关所室(处)全体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成立院巡察整改监督小组,院纪委书记兼任组长,院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院纪委委员为监督小组成员。组织领导机构、责任机构及其成员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全面对标对表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字梳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分解92项整改任务,制定284条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责任工作清单,并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助部门及整改时限,推动形成整改合力。
(四)强化统筹调度,确保工作全面推进。先后召开20次党委会、15次班子碰头会,研究统筹调度重点工作及推进举措。建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制度“废改立”工作,新建制度16个,修订制度6个,废止制度8个,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实行巡察整改“销号”管理,对于确实一时难以解决或者院级层面难以推动的问题,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形成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并持续推进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教育工委要求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
(1)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理论学习。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逐项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第一议题”内涵,并严格对照实施。二是院党委会坚持将“第一议题”学习与重点工作研究相结合,对“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尽学,并督促各党支部抓好学习。三是院党委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教育科研工作实际,制定了院《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四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列入“第一议题”认真开展了学习。
(2)学深悟透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多次学习党的建设的规范要求。二是整理关于党的建设学习资料汇编,院领导带头学习,并印发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是制定了院《信息宣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三审三校”制度。
(3)党的建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及时组织学习的内容进行了补学。二是修订了院党委《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全院党的建设的意见》,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各党支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整理了院统战工作台账,建立每年召开统一战线座谈会制度。五是建立了院领导联系民主党派人士机制,开展普遍性经常性谈心谈话。
2.发挥领导作用不够,聚焦省教科院主责主业不足
(4)履职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编办历年来明确我院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的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二是院党委会已审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三是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调研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议事规则,制定了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四是制定《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并在2023年度考核办法中将“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5)服务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研究团队开展靠前调查研究,形成了“湖南高校布局与学科专业调整”“湖南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湖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外培训调研”等调研报告,供教育行政部门参考。二是联合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教育报刊集团、中南大学“三高四新”战略研究院等单位,举办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助力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主题的“教育智库·湘江论坛”。三是加强省、市、县、校四级科研机构常态联动,组织全省思政教研人员和大中小学一线思政教师团队,集体打磨完成《“恰是风华正茂”思政大课》。四是组织全省思政教研员和初中政治骨干教师代表开展培训,推动建强全省中小学思政课程教师团队。五是积极开展服务各级各类学校的“送教送研”,2023年度开展基础教育“送教送研”活动20余次,实现学科全覆盖;面向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送教送研”活动7次。六是进一步丰富了“送教送研”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加强“送教送研”队伍建设,做好了资料收集与留存及宣传推广等工作。七是完成了全省特教融合教育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并组织开展特殊教育融合教育优秀案例研讨活动。八是组织实施职业教育“送培到校,精准培训”项目,助推贫困薄弱地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九是在全省遴选并总结先进民办学校的办学经验,在《湖南教育》民办教育专刊刊发。
(6)政策制度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院集中学习、工作例会、专项培训等多种途径,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财经政策、职称评审等相关文件,全面提升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开展院级制度废改立工作。新制定制度16个,修订制度6个,废止制度8个。三是出台院《预算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四是制定院《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参评人员推荐工作。五是拟制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办法(试行)》、院《办公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等,待审定后印发执行。
3.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质量不高
(7)落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部署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各所室(处)进行了再学习和跟进学习。二是制订院《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通知》,并按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8)解决湖南教育重大实践问题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全省义务教育教学情况调研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研究制定了语文、数学等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作业设计指南,已正式发布使用。二是完成义务教育各学科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于2024年4月起举办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竞赛。三是深入学习国家课程方案,修订完善我省课程实施办法,研制或修订了地方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其中《生命与安全课程指导纲要》已正式印发。四是组织新编了《生命与安全》教材,修订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包》《湖南地方文化常识》《书法练习指导》等地方教材。五是持续开展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的研究和探索,研究构建了职业教育省级质量监控体系。六是开展了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等系列工作,评价合格率和优秀率逐年提升。七是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学习,组织开展了服务职业教育决策的多项专题调研,提升职教科研团队整体科研能力与水平。
(9)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学习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建立了“1+N”教育科研组织管理体系和教育科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级教育科研机构核心引领作用。三是组建了具有服务重大科研任务能力的学科科研团队。四是完成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论证并发布,将全省教育领域迫切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选题范围。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10)没有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避免相关风险。二是明确了院内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加强资金管理。三是邀请法律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四是对近五年的合同进行清理和整改。五是院党委会研究明确了合同签章与授权事宜,按有关规定提出了严格合同管理的意见。六是强化合同承担部门对合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存在风险隐患或有漏洞的,一律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11)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学习了有关文件,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责任和举措。二是修订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时,均结合实际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三是2023年院党委会4次专题研究相关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严不实
5.落实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12)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达到规定要求。2023年专题研究相关工作5次。二是院党委制定了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并建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的制度。三是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院《落实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实施方案》、院《纪委监督谈话工作方案》、院《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四是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所室(处)长等开展了谈心谈话,院纪委书记开展80余人次监督谈话,并对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上廉政党课。五是印发《关于建立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通知》,建立了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事项,分享交流抓实廉政工作经验等。六是围绕2018年以来我院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向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并推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座谈研讨,并上廉政党课。
(13)部分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秋季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了作风纪律教育。二是制定了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下班考勤工作的通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建立签到制度。三是不定期开展上下班考勤和工作纪律检查,建立了检查情况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四是在节假日前后随机开展或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纪律明察暗访,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14)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学习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厅党组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规定要求入脑入心。二是印发院《落实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实施方案》《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谈话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三是制定《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明确了行政主体责任等。四是院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三严”要求,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院领导对分管部门上会议题、工作方案、经费开支等方面审核把关责任。六是对照委厅关于清廉建设的年度考核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夯实工作举措。七是召开清廉院所建设工作推进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展了清廉建设倡议、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知应会50条》,签订了所室(处)承诺书。建设党建及廉洁文化教育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廉政教育内容,打造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平台。下发《关于开展“清廉人物事迹”征集和“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开展清廉单元样本选树活动。
(1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上级呈报了关于增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请示,主动推动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标对表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三是督促院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根据工作职责和项目实施情况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6.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16)聚焦主责主业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委会会议,明确并督促院纪委不为背书而参加院内议事协调机构。二是院纪委已在实际工作中退出了与主责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并督促相关部门修改制度文件。三是院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监督的后监督”职能职责,要求各所室(处)按照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事项申请审批流程与监督实施过程纪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业务工作开展过程及结果及时向院纪委报备,院纪委根据报备情况随机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7)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院《落实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通知》,加强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了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三是院纪委分批次对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并开展专题研讨。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廉院所建设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项目评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18)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先后召开8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加强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培训,提高政策把握和业务办理水平。二是派出人员参与上级“四个协同”工作,通过实战练兵,提高纪检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设立纪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纪检人员。四是制定院《监督谈话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已开展监督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完成谈话室改造并投入使用。
7.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存在隐患
(19)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系统学习并严格执行院《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经费支出审批。二是制订院《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执行。三是召开财务工作整改专项会议,开展批评教育,提出强化问责追责要求。四是优化完善财务审核流程和要求,压紧压实财务人员对财务报账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复核责任,落实财务零差错报账要求。五是开展财务人员经常性业务培训,强化掌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纪律、操作规范,提高财务报账等管理水平。
(20)打印印刷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8年以来的院打印印刷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违规报销的打印印刷费进行了费用清退清缴,对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实地调研了周边文印价格,明确要求文印室文印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并将文印收费价格上墙公示。三是进一步规范资料打印印刷管理,制定院《文印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修改完善打印费原始单据格式,明确相关具体信息,严格要求据实详细登记打印、复印等情况。五是强化印刷费报账审核和复核,确保报账原始凭证和相关信息齐全且规范。
(21)招标采购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其他单位及高校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理清招标采购的工作思路。二是拟制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审定后印发执行。三是对2018年以来院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单一来源采购严格控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一律不予按单一来源采购。四是加强对所有招投标项目的资料管理,并指定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明确资料管理责任要求。五是所有招标采购项目主动接受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2)电子卖场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深入调研其他单位及高校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院里电子卖场采购的流程要求等。二是拟制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办公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审定后印发执行。三是对2018年以来院电子卖场采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推动电子卖场采购更加严谨规范。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规范电子卖场采购流程。
(23)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资产管理及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规定,拟制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审定后印发执行。二是推动长期遗留的4套房产问题处置,办理了有关房产的产权事宜,正在与当地房产处遗部门联系,积极推进办理产权证。三是院里的垃圾站是按照“三供一业”改革要求,代为升级改造而成,积极推进归属落地。四是走访调研省直单位文印室运行情况,修订合作协议,明确租金、水电费缴纳事宜,积极推进文印招标采购。五是积极优化与丰巢快递公司的合作方式,推进租赁协议签订事宜。六是进行了全院固定资产自查和盘算清点,对超标的固定资产逐年消化,消化期内原则上不再采购。在2024年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中,未安排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复印机和碎纸机的申请计划,台式电脑按电脑替换计划要求采购。
(24)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院办公用品费用情况进行清查,并举一反三,明确了规范管理具体要求。二是拟制院《办公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审定后印发执行。三是严格按要求对办公用品采购进行审批和验收入库管理。四是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凡电子卖场上可以采购到的办公用品全部在电子卖场按程序采购,且事前报批。
(25)教材教辅开发家底不清、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明确规定教材教辅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二是已拟制院《教材教辅开发管理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版税要求,征求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三是调整教材教辅谈判小组成员,充分发挥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四是要求出版单位提供教材教辅发行数量的真实有效凭证,作为版税结算依据。五是布置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与相关出版社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正逐一对部分教材教辅版税偏低的情况进行整改。六是应收版税已于2023年基本收回,极少数余额已列入2024年预算。
8.作风建设不到位
(26)认识不深、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院《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将作风建设作为谈心谈话必谈内容,要求下级“一把手”把作风建设要求以“三严”标准传导到所在部门的每名干部职工,并带头认真执行和约束好每个人行为。
(27)作风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院退缴寒暑假值班费的工作方案,不规范的寒暑假值班费已全部退缴到位。二是2021年和2022年涉及的个人资料打印费用、个别干部职工临时变更出差行程报销的差旅费用已全部退缴到位。三是对报账不规范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对值班费发放不规范和报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健全相关制度,严防出现类似问题。
(28)科研成果奖励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优化了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二是将原科研成果奖励转化为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科研成果绩效绩点,按绩点在绩效工资中进行分配。三是申报成果奖励的在职人员必须完成个人年度岗位职责任务和研究成效目标,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档次。
9.好人主义盛行
(29)好人主义盛行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院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三严”要求,督促院班子成员在管理中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克服“好人主义”。三是院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所室(处)主要负责人等开展了谈心谈话,院纪委书记开展了80余人次谈心谈话、监督谈话,督促问题整改。四是制定了院《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10.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30)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二是加强管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和“三严”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角色定位。三是已将“八种本领”列为院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学习研讨,并将提升“八种本领”积极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四是拟制《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五是推动班子成员注重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管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六是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促进班子成员互通工作动态、互通信息,提高班子运行效能。七是开展谈心谈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八是加强沟通交流,重要议题上会前,班子成员充分沟通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合力。
(31)决策效率较低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务会议题申报的通知》,明确了上会议题审批程序及基础工作要求。自2023年8月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以来,每次集体决策均按照程序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做实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议决策效率。
1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32)主动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级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二是起草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体现向年轻干部倾斜,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了准备;制定了中层正职干部选拔推荐工作方案,对全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和分析。三是配合委厅做好了中层正职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已推荐5名干部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其中1名为80后年轻干部。
(33)院内选拔程序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始资料进行了全面清查,补充完善了纪实登记工作。二是院党委会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项全程记录提出要求,督促院办公室具体抓好落实。
(34)队伍建设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干部能上能下考核制度、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岗位工作量刚性规定、工作绩效考核和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研讨,提高政策领悟和决策水平。二是组织前往北京、江苏、山东等省市教科院就干部能上能下考核制度、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岗位工作量刚性规定和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机制等进行考察调研。三是已修订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审定后印发实施。
12.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
(3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并强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把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加人员范围要求,做到非必要不扩大。三是院党委书记通过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及个别谈心等途径,强化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四是班子成员将抓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五是督查工作和考核时,将各党支部、各所室(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和标准。六是通过设立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引导督促各党支部、各所室(处)把研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七是首次启动院党建研究成果评选,激励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
(36)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五化”建设的规定要求,结合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在各党支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考评,召开院党委会对党支部作出等次评定,并发文通报。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机制,推动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要求各党支部准确掌握组织生活会的名称和相关规范,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组织生活会名称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教育培训,并督促改正。
13.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37)院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院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密切加强与巡察办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巡察整改重大问题,切实扛牢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院主要负责人广泛开展交流谈心,注重团结班子成员,凝聚班子合力。三是院领导班子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在承担整改任务等工作中主动担责,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积极作为。四是在周工作例会中,院领导就全院巡察整改工作及分管部门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加强指导和督促。五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绩效工资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已按照省直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最新政策执行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38)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懒政”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等,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着重强化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作风教育。二是各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所有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都结合实际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已制定院《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并督促落实。四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绩效量化考核的政策文件,并学习相关单位绩效量化考核办法,为下一步建立完善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机制和修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做好了基础性工作。五是深入调研了近20家单位关于官网、官微管理方式的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了我院宣传阵地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六是邀请专家来院开展了公文格式规范专题培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文稿撰写、编辑等业务水平。七是在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懒政’思想”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八是在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就“增强履职本领 强化规范管理 弘扬清风正气”开展教育和交流研讨。
(四)落实延伸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14.深化整改的主责意识不够
(39)深化整改的主责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书记就审计问题整改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带头研究,带头督促。二是院班子成员已就延伸审计反馈问题逐一明确分工,已分别牵头落实整改任务。
15.整改推进不彻底
(40)整改推进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会研究明确了教材教辅协议签订工作的牵头院领导和牵头部门,将教材教辅开发工作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管理,并严格规范协议谈判签订等相关工作。二是已优化院《教材教辅开发管理办法》(修订稿),就加强教材教辅开发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了具体措施。三是已全部按要求收回了应结算资金。四是认真梳理并巩固深化延伸审计整改成果,强化建章立制。
三、抓好后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院经过规定时间集中整改和持续整改,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建立了长效的规范性约束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院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推进有章可循;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更高,纪律规范意识更强,干事创业积极性更高。但对照巡察组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我院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常抓不懈,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学促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继续抓好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和所室(处)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以学促改、以学促建。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执行力,确保整改实效。切实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的态度全面深入系统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彻底完成整改任务,以扎实行动、过硬成效向厅党组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院党委会、院务会、工作例会等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作风持续好转、问题不反弹。通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促进教育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察整改进展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402982;邮政信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615室;邮政编码:410005;电子邮箱:sjkybgs@hnedu.cn。
中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