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2〕288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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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1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计数 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工资。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项“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按照2022年秋季统计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在岗人数和3.52万元/人·年的标准安排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2023年5月-2024年8月工资补助(16个月)和2022年招聘特岗教师2022年9月-2024年8月工资补助(24个月),同时,对湘财预〔2021〕297号和湘财预〔2022〕72号指标文预安排的2022级特岗教师工资补助进行结算。根据2022级人数预安排的202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补助,待安排下一批资金时进行清算。
二、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等行为。
四、各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经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直达资金清算表
3、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中央直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
湘财预〔2022〕288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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