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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 立卡学生资助)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www.thefunnelgeek.com  2022-12-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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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22294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

(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

立卡学生资助)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1号)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区)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其中政府支出经济科目中,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各地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各地要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和《关于编制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年度计划安排,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原则上每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安排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以确保取得建设成效。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2023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2),经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20231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本次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是根据2022年各地落实中小学校原建档立卡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分配安排的综合奖补资金

三、综合奖补奖金可统筹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抵顶既定的市县应分担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各地要及时下达经费,加快进度执行,尽快组织实施,要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向社会公示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执行情况,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各地要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五、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中央直达资金(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中央直达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经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20231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分配表

22023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表

3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中央直达资金(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中央直达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2121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1213日印发

湘财预〔2022〕29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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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原建档 立卡学生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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