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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www.thefunnelgeek.com  2023-12-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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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23359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15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计划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天5元确定。国家计划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省级计划地区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安排,地方计划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安排,中央给予适当奖补。此次对各计划地区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资金,待2024年预算确定后,将根据营养改善计划系统汇总统计最新学生人数和学生就餐天数据实核定各计划地区膳食补助额度和奖补额度,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调整经费预算。各计划地区要在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及时拨付资金,地方计划地区要切实落实自身投入责任,不能以奖补资金抵顶本级投入。

二、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省级及各地本级对应安排的资金要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2329),将财政补助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集中支付,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拨代支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侵占、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供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食堂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补助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完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各实施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则上应实行食堂供餐模式,凡有食堂的学校必须实行食堂供餐,学校原则上供应完整的午餐(热食),不得自行改为早餐或晚餐各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确保国家膳食补助标准5元的基础上做好加法,努力提升供餐质量。实行“5+X”供餐模式的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应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成本开支,不允许强制捆绑收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各实施学校及时、准确填报受益学生、补助标准、就餐天数、供餐情况等信息,加强对学生人数的核查,坚决杜绝虚报人数套取资金的行为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地要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和资金使用明细账目、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名单、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各地教育行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对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的;私设小金库,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填写《2024义务教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经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2024110日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同时,要认真核定当年春季学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于20243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请各地教育部门将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2023年中央、省级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于20243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3122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1220日印发

湘财预〔2023〕35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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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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